歡迎您光臨本站 註冊首頁

開源與知識產權沒衝突

←手機掃碼閱讀     火星人 @ 2014-03-12 , reply:0
  

【賽迪網訊】今天,你也許已經或多或少地享受到了開源軟體的恩惠,但一說到開源軟體與知識產權問題,你可能會因缺乏了解相關內容而感到心裡不踏實。而近日在“IP China 2005開源軟體與知識產權年會”上,眾專家採用不同分析思路和不同的分析方法,從各自不同的專業領域,深入闡述了各自對開源軟體與知識產權的認識。本文報道了一些專家的主要觀點,希望對大家正確認識開源軟體與知識產權有所幫助。

中國工程院院士 倪光南

開源軟體和“私有軟體”的並存有利於軟體業的發展

中國的基礎軟體(包括操作系統、資料庫管理系統、中間件、Office等共性應用軟體)多數是基於開源軟體發展起來的,或者是因為推廣了開源軟體,產生了跨操作系統平台的需求而獲得了競爭優勢。中國廣大的應用軟體公司和系統集成公司,通過在解決方案中引入開源軟體,降低了成本,提高了競爭力和利潤。中國有些地市(或區縣)的電子政務系統已能完全基於國產軟體(包括基礎軟體和應用軟體)建設起來,這使中國成為世界上少數的、能完全依靠自主軟體建設信息系統的國家,這對於保障國家的信息安全有重大意義。

國產的CPU、超級計算機、高性能伺服器等都是在Linux等開源軟體的支撐下發展起來的;嵌入式設備、信息家電等也得到了開源軟體的很大支撐。開源軟體促進了軟體培訓的發展,促進了軟體人才的成長,尤其是開源軟體有助於提高軟體人才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創新能力,而不僅僅是學會操作。

在開源軟體與私有軟體長期並存的趨勢下,有利於軟體業的發展。

對於廣受關注的開源軟體知識產權問題,我們需要認真對待(知識產權風險)這種威脅,同時應意識到這是跨國軟體公司的一種“恐嚇”策略,跨國公司利用知識產權來打壓開源軟體並非易事。Linux實行GPL許可證已有二十年的歷史,所謂的專利威脅難以付諸實施。

科技部知識產權事務中心(IPAC)主任 楊林村

政府支持開源軟體應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

不同國家傾向於支持開源軟體的原因不同,有的是為了緩解對國外商業軟體的依賴和資金上的負擔,有的是解除信息安全問題的困擾;有的是為了利用機會,來發展本國軟體。我國對待開源軟體的態度應當與絕大多數國家一樣。

不過,政府在支持開源軟體的過程中應當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應在促進教育培訓工作、重點建設軟體測試和漢化社區、促進企業聯盟建設,整合有限資源和幫助用戶建立反饋機制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建議政府一方面應設立專項課題研究,例如許可證法律效力問題、專利問題等,並把研究成果技術向社區公開,提供權威法律參考;另一方面應由政府牽頭,建立專門開源法律諮詢部門,長期為企業提供諮詢服務,解決企業遇到法律問題無處尋求幫助的局面。同時也建議在支持開源軟體過程中,政府應注意定位於公共利益服務,儘快明確支持開源軟體發展的政策導向,擺明態度,儘快建立配套制度和配套機構,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提升國際聲譽。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張平

開源軟體許可證是討論開源軟體知識產權問題的核心

分析許可證是深入理解開源軟體知識產權的基礎,由於不同許可證規定了許可人和被許可人不同的權利、義務,所以對許可證的選擇與軟體開發的目的有密切的掛鉤,例如,如果想將軟體用於商業性發行且不願意發行自己所修改的源碼,那麼就可以選擇BSD許可證,它能使修改保持專有。

開源軟體與商業軟體將長期共存,開源模式與專有模式可以在技術層面和商業模式上產生一定程度上結合,但有些結合的方式也可能產生法律問題,這些問題多與軟體之間的連接和軟體版本的衍生有關。

這一技術領域現有的法律和司法判例尚不足直接指導我們解決已有的糾紛。更多的工作,必須落實到許可證上,即合同授權的條款上。

所以,我國從事開源軟體的公司應當借鑒國外成熟開源許可證條款中的相關規定,先從合同角度為穩定地開展開源軟體商業運作打下基礎。

全國律師協會高新技術委員會秘書長 陳際紅

軟體企業應從多方因素建設知識產權預警與保護體系

軟體企業在建設知識產權預警與保護體系時,應從多方因素入手。比如: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執行機制、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的建立與運作機制、企業知識產權培訓制度、知識產權激勵機制、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制度、知識產權交易制度、知識產權跟蹤、預警、監控與法律糾紛處理機制、知識產權跟蹤、預警、監控與法律糾紛處理機制。

在體系中,必須著重考慮企業的專利戰略、商標戰略、商業秘密戰略與管理體系;在制定商業秘密的保護策略時應重點控制競業競爭禁止,尤其需要重視利用專利文獻、建立專利資料庫和目標專利申請策略,以此保證充分利用軟體的專利保護制度,邁過壟斷並避免侵權。

西安交通大學法學院教授 馬治國

我國仍面臨潛在開源軟體專利風險的威脅

軟體專利的概念曾是困擾很多國內軟體企業的重要名詞,對開源軟體所受的專利風險詬病很多企業都茫然無知。其實,開源軟體專利風險擴大化的原因有許多,比如:開源軟體商業化過程中與私有軟體的利益之爭、司法實踐缺失、輿論失實等。

我國暫時不存在開源軟體專利風險問題,但我國仍面臨潛在開源軟體專利風險的威脅。在軟體專利制度的採納問題上歐盟不會是永遠的擋箭牌,我國應對開源軟體專利風險提出使用方法與宏觀對策建議:如參考已出現的可行實際操作執行中國的可採用方法;現階段堅持對軟體只實行版權保護,明確拒絕軟體專利制度;將規範開源軟體使用應與對尊重知識產權的重視程度放在同一高度;以反壟斷的手段輔助抵禦開源軟體的專利風險。

所以,為了使我國的開源產業儘可能降低商業上的不確定性,就必須及早在法律和實踐操作上給予雙重保障。

SUN公司 CSO 首席標準官 Carl Cargill

基於開放標準的開放源代碼是中國的一個機會

從開源軟體的概念與歷史,我們可以看出開源在這個“全面參與的時代”是一個不斷上升的發展趨勢。標準化是解決開放源代碼問題的一種方法,例如,開放標準不僅可以規範和保護源代碼,還可以規範知識產權的規則。基於開放標準的開放源代碼是中國的一個機會,但抓住這個機會需要經歷六個步驟,對開放源代碼與開放標準建立統一認識——確定基於開放標準的開放源代碼策略——對開放源代碼、開放標準和社區進行代碼知識產權審查——針對開放源代碼實現商業開發——建立管理機構在關鍵業務中進行合理決策管理——創建基於社區的規劃、服務、認證和維護。

開放源代碼是必然的發展趨勢,協作與競爭是開放源代碼的基本規則;標準化是解決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的開放源代碼問題的策略之一;基於開放標準的開放源代碼才能帶來真正的價值。

台灣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教授 劉尚志

軟體企業開展開源軟體商業模式應加強風險管理

儘管開源軟體存在一定法律風險,但這並沒有影響開源軟體的市場發展。開源軟體的商業模式在一片詬病中不斷豐富,包括我國台灣省在內的開源軟體市場不斷擴大。

軟體企業開展開源軟體商業模式時,應注意一些問題,如:企業應加強開源軟體的風險管理,提高對策略風險的客制化能力、兼容性與互通性、提升系統整合與支持能力合成熟度、控制整體成本等;企業應降低操作風險,在完整性、使用說明、應變計劃、外部支持方面加強風險控制;同時,企業必須警惕法律風險,包括授權、侵害、保證與賠償機制的健全。

對 話

中國計算機報作為此次年會的惟一支持媒體,主持了年會的最精彩環節——對話。

圍繞開源軟體與知識產權有沒有衝突這個焦點問題,與會專家進行了深入的討論,一致認為:私有軟體、開源軟體和知識產權三者之間沒有本質的衝突,專利對軟體是一種保護,利用專利工具可以來推廣開放源代碼,所以知識產權也可以做為一個工具,來推動開源軟體的發展。

開源軟體對中國軟體發展是一個機會,目前開源軟體已從“玩家”手中走向產業化,開源軟體已趨於成熟,近年來又發展了許多成功的商業模式,如GPL模式、Mozilla模式、MySQL模式、SugerCRM模式及互聯網公司Amazon、e-Bay相似的商業模式等。它們都立足於“全部源代碼開放、免費,工程化技術不開放、收費”相結合的模式,也都是立足於在軟體開放條件下,執行不同的許可證授權方式而衍生出來的模式。

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的生存之道,開源軟體的商業模式是多樣化的,企業需要在市場中自個摸索。不過,我們不能拿來就用,每個公司都要找一個最佳的商業模式



[火星人 ] 開源與知識產權沒衝突已經有251次圍觀

http://coctec.com/docs/discuss/show-post-74787.html